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平安保险杯”
第二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
石教职成函【2011】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行业办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平安保险杯”第二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市开展本次评选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学生规模在1200人(不含送交下乡涉农专业)以上的省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2、已评为首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评,“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名师”,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的候选人名额(17个),我市扩展到40名教师参评。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评审材料
①教学名师评审表(见附件2)3份;
②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1份;
③DVD光盘一张(含数码彩色二寸照片,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20分钟教、学、做一体化现场教学录像,或指导学生实习现场教学录像,或课堂教学录像);
④候选人相关备查材料复印件(如教师职务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编写教材的原件。
3、评选工作程序
①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各直属行业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本次评选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条件,在广泛酝酿、评议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将候选人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②市级初选。我市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公开讲课、答辩或经验报告等形式,对所属学校提出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各单位要在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内上报,不得突破。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在上报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前,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市教育局将对评定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各学校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评审表彰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注意发挥群众性和民主性,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指标公开,人选公开。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要结合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在分配指标时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教师倾斜。
2、负责和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所有各级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杜绝各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
3、上报材料时间:10月20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届时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志建
联系电话:0311-86036672
附件1
石家庄市评选第二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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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行业学校 |
县(市)区(含民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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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教中心 |
2 |
鹿泉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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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职专 |
1 |
藁城市 |
2 |
|
市二职专 |
1 |
晋州市 |
2 |
|
市三职专 |
2 |
辛集市 |
2 |
|
市职业财会学校 |
1 |
新乐市 |
2 |
|
市城建学校 |
1 |
栾城县 |
1 |
|
市经济学校 |
1 |
井陉县 |
1 |
|
市艺术学校 |
1 |
灵寿县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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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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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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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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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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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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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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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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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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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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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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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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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附件2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平安保险杯”第二届“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省教育厅通知及相关表格请从省职成教网站下载:http://hvae.h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