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涉农专业送教下乡 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职成教处] [作者:admin] [日期:11-10-11] [热度:]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涉农专业送教下乡
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石教〔2011〕179号
农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农业学校:
为推进全市“送教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送教下乡”工作教学质量,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教育局涉农
专业“送教下乡”工作督导评估标准》(附后)。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全市涉农专业送教下乡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原则和范围
   (一)开展对“送教下乡”工作督导检查,坚持以检查促规范、以督导促提高的原则;坚持督导检查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的原则。重在推动工作,提高质量。
(二)督导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开展“送教下乡”工作的学校。
二、督导检查的依据
(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种植技术等六个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通知》;
(二)《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教学管理文件汇编》(试行);
(三)《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送教下乡”实习实训规程》
三、督导检查的内容
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九个一级指标,37项检查内容。具体要求见《石家庄市教育
局涉农专业“送教下乡”工作督导评估标准》。
 四、督导检查的主要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听取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汇报、查阅县、学校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实地考察教学点和实训基地、召开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检查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
五、督导检查的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教育局送教下乡工作督导组和教学组根据各教学点的课程安排到各县及学校进行检查,一般不事先通知。请各县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随时准备迎接检查。
六、督导检查的结果通报
(一)市教育局对各承担“送教下乡”任务的学校的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达到督导检查内容和指标要求的为合格;基本达到督导检查内容和指标要求,但某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需要尽快加以改进的为基本合格;主要工作和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
(二)经督导检查,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学校应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限期写出整改报告,接受复查后再确定第二年能否继续招生。
(三)对督导检查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情况做出减免招生指标、停止举办涉农专业等处罚。
 
附件:《石家庄市教育局涉农专业“送教下乡”工作督导评估标准》
 
附件1:
 
 
 
 

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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