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整顿送教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教职成函【2011】16号
农村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整顿“送教下乡”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立即对本县(市)送教下乡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定出整顿措施,立即整改,及时审核、调整、变更实际学生信息。于12月27日前将整顿汇报材料加盖教育局公章,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dzq86036672@126.com
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关于整顿“送教下乡”工作 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的紧急通知 冀教职成函[2011] 53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我省开展实施“送教下乡”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绩,惠及30万青壮年农民,国家和省有关领导给予充分肯定,中央和省级财政也给予大力支持。但是,在今年组织的全省“送教下乡”工作大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认识不高工作不力、布点把关不严、教学组织及管理松懈等问题。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顺利、有效实施,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做以下通知: 一、对当前承担“送教下乡”工作的学校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实行省市两级负责,对所有此类学校及其教学点普遍开展检查。对学校领导班子不重视、不具备办学条件、不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学员到课率低、资助与免学费管理不规范及存在严重问题的,立即撤销其承办资格,停止“送教下乡”工作,注销学生学籍。 二、对此次检查后保留“送教下乡”办学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实行“全日制”教学。对保留的教学点,要重新逐人审核学员资格和身份信息。严禁高校在校生、技工学校在校生注册中职学籍。符合条件的学员信息录入“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网”时,要认真仔细,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并要坚持每月对信息进行维护,根据实际调整和变更。 三、从2012年起,对承担“送教下乡”工作的学校,全部实行重新审批。教学点的设置要科学合理,要以乡镇成人学校为主阵地,保证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所有教学点都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标准化建设,达到“五个一”标准(一部电话、一根网线、一台多媒体投影仪、一部数字摄像头、一份农民日报)。申请开办“送教下乡”工作的学校及其布点,市、县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审批、教育厅备案;省属学校由教育厅审批。所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此类教学形式的学生。 四、再次重申各学校必须严格实施教学计划。要按照我厅印发的六个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认真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开展教学。特别是要做好教学安排组织,开满课程,开足学时。每个专业的教学时数不得少于3060学时。 五、各学校要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要按照《课堂教学管理规定》,严肃课堂纪律,提高教学效果;要按照《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安排生产实践。分散实习期间,要加强巡回指导;要按照《教学档案管理规定》,推进教学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和信息化,确保教学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六、强化对学生的管理。针对此类学生特点,我厅颁发了《班主任管理办法》、《学生工作管理规定》、《学生课堂学习出勤管理规定》、《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这些文件对学生管理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强化学生管理。上课学员必须是学员本人,不得由他人代替。 七、学生学籍信息不能作为申领资助的唯一依据。所有申报学生生活资助、免学费补助的信息,由学校、县、市资助管理机构分级审核统计。各学校、各级学籍、资助管理机构,每个月都要对“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网”进行管理维护,及时审核、调整、变更实际学生信息。对责任心不强,不按要求及时调整学生信息的责任人员,要严厉批评并视情节予以惩罚。 清理整顿工作月内完成,12月底各市将清理整顿情况书面报我厅职成教处。届时我厅将在“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核对。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